******委员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省民委在《中国民族报》推出系列宣传专版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省民委采购在在《中国民族报》推出系列宣传专版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委员会)。
项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在在《中国民族报》推出系列宣传专版项目招标采购,并提交采购全过程资料,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最高限价:0.64万元(含税)。
付款方式:完成招采程序并提交全过程资料后一次性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招标代理咨询业务。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提交资料:
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提交材料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提交资料时报价单需要单独密封,其余资料无需密封。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7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及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报价报送地点:省民委(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117号)209房间。联系人:李坤,联系电话:******。
(四)报价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合同价。供应商应考虑市场风险,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成果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利润、税金等),供应商少报、漏报由供应商负责;报价不符合公告要求内容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材料审核
我单位将组成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报价材料进行审核,在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作为拟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人预算价或未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的,本次询价以作废处理。
本次询价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属省民委宣传处。
附件:报价单
省民委宣传处
2024年5月15日
一、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省民委采购在在《中国民族报》推出系列宣传专版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委员会)。
项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在在《中国民族报》推出系列宣传专版项目招标采购,并提交采购全过程资料,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最高限价:0.64万元(含税)。
付款方式:完成招采程序并提交全过程资料后一次性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招标代理咨询业务。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提交资料:
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提交材料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提交资料时报价单需要单独密封,其余资料无需密封。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7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及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报价报送地点:省民委(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117号)209房间。联系人:李坤,联系电话:******。
(四)报价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合同价。供应商应考虑市场风险,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成果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利润、税金等),供应商少报、漏报由供应商负责;报价不符合公告要求内容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材料审核
我单位将组成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报价材料进行审核,在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作为拟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人预算价或未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的,本次询价以作废处理。
本次询价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属省民委宣传处。
附件:报价单
省民委宣传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