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委托,对“省民委2024年宣传工作宣传产品制作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yzb-2024-002
项目名称:省民委2024年宣传工作宣传产品制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5万元
采购需求:省民委2024年宣传工作宣传产品制作服务 1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提供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事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个人所得税除外)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邮箱(邮箱:******)免费获取
3.方式:******,进行线上登记,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登记时间)。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者不予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所提供的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登记合格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93号1单元702室)
3.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93号1单元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八、其他补充事宜
******委员会(网址:******/)发布。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117号
联系人:李坤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93号1单元
联系人:马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yzb-2024-002
项目名称:省民委2024年宣传工作宣传产品制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5万元
采购需求:省民委2024年宣传工作宣传产品制作服务 1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提供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事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个人所得税除外)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邮箱(邮箱:******)免费获取
3.方式:******,进行线上登记,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登记时间)。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者不予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所提供的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登记合格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93号1单元702室)
3.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93号1单元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八、其他补充事宜
******委员会(网址:******/)发布。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117号
联系人:李坤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93号1单元
联系人:马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