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 2024 年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榕江县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次已由中共榕江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以关于对榕江县2024年支持新型农******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县城区及乡镇。 | ||||||||||||||
2.2 建设规模:在榕江县规划区内以分散式建设榕江县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预计建设 100 个汽车充电枪(直流快充式)。建设分布情况:县委停车场(8 个)、县商务中心停车场(8 个)、平永镇(10 个)、朗洞镇(10 个)、寨蒿镇(8 个)、锦州 A 区停车场(12个)、特和社区易地******农村局停车场(6 个)等共 11 处,共计 100 把充电枪,具体以实际设计为准。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 2024 年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榕江县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次。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1、本项目工期为:90日历天,以招标文件为准。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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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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