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矿产储量管理条例》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废止项目。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于2024年4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书面信函方式
邮寄至: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甘肃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730030。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
发送至:******。
附件:
1.《甘肃省矿产储量管理条例》
2.关于废止《甘肃省矿产储量管理条例》的说明
甘肃省司法厅
2024年3月29日
一、书面信函方式
邮寄至: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甘肃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730030。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
发送至:******。
附件:
1.《甘肃省矿产储量管理条例》
2.关于废止《甘肃省矿产储量管理条例》的说明
甘肃省司法厅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