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S2025-DLGK-C0030-B04
二、项目名称******税务局2025年金税三期相关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8号楼3层101-307
中标(成交)金额:202.******(万元)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车站路17号10幢等51幢(44号楼1层113)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 | 二包:管理决策支持核算与分析系统、外部信息交换系统、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社保费税银子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范围进行服务 | 按招标文件 项目采购需求”服务 | 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准服务 |
2 | ******有限公司 | 四包:应用安全支撑平台运维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范围进行服务 | 按招标文件 项目采购需求”服务 | 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准服务 |
五、评标专家名单:
李莉、崔跟山、吴金忠、李震、武玉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①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将收费标准划分为两档: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整) 以下为第一档,100 万元 (不含 100 万元整)以上为第二档。第一档内项目在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 10%向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用,第二档内项目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15%向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用,如果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每延误一日按服务费的千分之一(1‰)计收违约金。 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本项目二包代理服务费为1.96996万元 本项目四包代理服务费为0.266337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36297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一包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该标包废标;
******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2.30“;
本项目三包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该标包废标;
******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3.40“。
后附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税务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城关区雁兴路农垦总部经济大厦2#楼(雁兴路19号)20层2001-2003室
异议联系方式:马女士 ******
******税务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