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管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已由 ******建设局以七住建发【2024】7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安局七里河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管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南路29号
3、工程规模:该项目为维修改造工程,分为室外和主体两部分,其中室外院子178.83㎡,主体建筑面积1661.84㎡。
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76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93.91万元,其中一标段180.99万元,二标段702.98万元;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为:结构加固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为:室内、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其他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自2024 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可更换。
3.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 年08月 01 日至今) 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1年至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6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经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3.8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3.9******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10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二标段资质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其他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自2024 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可更换。
3.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 年08月 01 日至今) 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1年至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6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经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3.8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3.9******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10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法: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 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3)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申请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递交原件备查。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3接收异议方式: 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公安局七里河分局 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488号 6.4接收投诉的方式: 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康主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 4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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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公安局七里河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488号 |
地 址: |
******设计院新高层A2605 |
联 系 人: |
俞先生 |
联 系 人: |
关玲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监管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