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部署和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安排,2024年6月至9月底,开展嘉峪关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就征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6月-9月底。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重点针对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权属不明、账实不符、流失严重,贪占挪用、监守自盗、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合同管理方面:聚焦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重点针对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利包”现象。
(三)农村集体债务方面:主要围绕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四)工程项目管理方面:重点针对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村干部利用工程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行为。
(五)社会关注焦点方面:主要涉及帮扶项目资产移交管理、效益发挥情况,重点是移交主体错误、移交不彻底、移交的资产无收益、闲置、随意处置等;村集体创办的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及收益状况,村集体投资第三方经营主体无收益等情况;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群众关注度高、期望值大的领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如提供涉嫌农村“三资”监管和工程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行为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四、举报方式
通过举报电话、邮件和来访等方式征集线索。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办公室
特此公告。
******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