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基本情况
兰州市西固农药厂地块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环形东路10-1号,占地面积为18660.70m2,场地原有企业设施已拆除,大部分建构筑物保留,地块土壤未发生扰动保留原样。原未利用场地加盖一彩钢库房,占地面积约300平米,在2013年该企业关闭后,经营范围发生变更,主要经营陶瓷、建材、五金的批发和零售,原厂房翻新为仓库,现厂区租赁作为仓储用房,历史用地为开垦山地。
2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生产历史情况、行业特征、主要原辅材料使用及产品情况等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结果,初步确认共识别出疑似污染区域6个,各疑似污染区域分别为配置车间、分装车间、4个库房。对农药厂特征污染物进行分析,并确认了疑似污染物有2,4-D丁酯、氟乐灵、二甲戊灵、萘4项。
因此,为了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威胁,需对地块进行下一步的系统调查,确定主要污染物及范围。
3地块调查结论
******有限公司,2016年9月)以及本地块地下水单元中的水质标准中检测数据显示,嗅和味、浑浊度(NTU)、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氟化物、四氯化碳均超标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值,区域地下水受到污染。通过上下游点位地下水检测数据对比并结合地块原有实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分析,原兰州市西固农药厂生产并未对地块地下水造成影响。
(2)根据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分析检验检测报告中检测结果,并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居住项值和类比值比较进行评价,污染物石油烃(C10-C40)超标,其他污染物的检测******居住项值和类比值。超标因子所在点位为NYC-14,位于厂区道路,石油烃(C10-C40)超标因子最大值是是3180 mg/kg,标准值是826 mg/kg,超标倍数是2.84倍,判断为建厂时杂填土被石油烃(C10-C40)类物质污染所致,判断本地块是污染地块。
初步调查显示西固农药厂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受到污染。兰州市西固农药厂地块原生产并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土壤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污染区域为厂区道路,需要对地块开展详细调查,确定石油烃(C10-C40)的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4、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
编制单位: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