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酒泉海关的委托,对“酒泉海关充电桩及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编号:zhzx-jqhg-202403号
二、磋商内容:
1.本项目包含1台充电桩主机(电动自行车)、充电支架(电动自行车)1台、7kw充电桩(电动汽车)1台、120kw充电桩1台、太阳能庭院灯4盏,包含充电桩、充电支架、太阳能庭院灯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2.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97369.00元
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叁佰陆拾玖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事******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按年缴纳社会保险供应商应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上内容的证明以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法******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加气站北侧一号门店)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止)
八、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兰州海关官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一、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酒泉海关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舒亚楠
联系电话:******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加气站北侧一号门店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一、磋商编号:zhzx-jqhg-202403号
二、磋商内容:
1.本项目包含1台充电桩主机(电动自行车)、充电支架(电动自行车)1台、7kw充电桩(电动汽车)1台、120kw充电桩1台、太阳能庭院灯4盏,包含充电桩、充电支架、太阳能庭院灯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2.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97369.00元
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叁佰陆拾玖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事******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按年缴纳社会保险供应商应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上内容的证明以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法******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加气站北侧一号门店)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止)
八、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兰州海关官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一、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酒泉海关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舒亚楠
联系电话:******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加气站北侧一号门店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